为贯彻落实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的要求,经对相关规章进行清理,拟制定《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:
1.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进入首页主菜单的“立法意见征集”栏目提出意见;
2.登陆商务部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cnywjr.com)进入“征求意见”点击“《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”提出意见;
3.电子邮件:tf_liutong@cnywjr.com;
4.传真:010-65198905;
5.信函: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,邮编:100731。
请在电子邮件主题、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“《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。
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18日。
商务部条约法律司
2020年1月20日